上海两部门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5年03月15日 00:35
作者: 余继超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3月14日,在第四十三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下称“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选编十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对外发布,旨在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规范金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安全感、获得感,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的五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典型案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明晰金融机构展业经营中的义务责任。在金融产品的设计、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当公平设置合同条款,妥善管理经营场所和工作人员,对于关涉金融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事项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二是聚焦金融新业态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快递配送行业普遍采用的平台投保模式,厘清平台、投保人及保险人三方法律关系,压实平台责任,切实保护新型就业群体权益。三是推动金融民事和行政纠纷联动化解。对于因金融民事纠纷引发的行政案件,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民事和行政争议的联动解决,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源上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对于金融借款合同中“上浮贷款利率后再次上浮利率确定罚息”的约定,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认定该条款系不同于银行通常做法的“异常条款”,未经提示不发生效力。再如,外卖公司通过平台系统投保外卖骑手雇主责任险,法院明确平台应当发挥枢纽作用,按照约定及时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落实快递配送人员的保险保障。

  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的五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典型案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聚焦重点人群金融服务痛点精准破冰。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通过政策指引、标准建立、窗口指导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为老年人、新市民等重点人群提供更加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二是坚持针对非法金融活动雷霆亮剑。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始终保持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三是持续压实金融机构消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压实辖内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重点整治违规催收、信息泄露、销售误导等问题。同时,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让广大金融消费者“知金融理,做明白人”。

  例如,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新规要求,切实解决居民身后“一件事”问题,体现消保监管温度。再如,上海金融监管局严厉打击红旗银行上海分行等“无照驾驶”非法金融活动,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催收、信息泄露、销售误导等问题,体现监管消保力度。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上海两部门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