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部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7:46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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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四部门印发《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的通知提出,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机制,拓宽试点投资范围,在总量管理的基础上允许灵活自主配置和更换投资项目;支持香港私募股权基金(LPF)直接申请在前海设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组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企业;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在河套共同设立创投基金,发挥好人民币投贷基金作用,支持河套打造面向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创投基金集聚地。风投创投从业的香港居民依法依规享受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免征政策,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依法依规享受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政策。推动我市大中型银行机构与香港风投创投机构联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上市。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深圳四部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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