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公告,因财政汇缴专户变更,行政处罚罚没款的缴纳方式也将相应调整。公告指出,自2025年3月1日起,相关当事人不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罚没款转入原中信银行汇缴专户,而是需通过委员会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进行缴款。
对于2025年3月1日及以前的处罚决定,涉及的当事人需要依照委员会重新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进行缴纳,且会机关本级的案件款项应缴纳至委员会基本户,派出机构的案件款项则应缴纳至作出处罚决定的派出机构对应的基本户。如有疑问,相关当事人可通过电子邮箱联系委员会以获取进一步的信息。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