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不良资产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规定 中国信达吉林省分公司被罚30万元
2月25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不符合监管规定”被罚款30万元。冯星(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2月25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不符合监管规定”被罚款30万元。冯星(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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