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园投资声明:从未开展任何形式的个股推荐等业务
2025年02月13日 15:31
来源: 大河财立方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3日,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投资)发布声明称,关注到有举报称存在冒用公司名义从事“个股推荐”“炒股指导”等非法证券活动的行为。

  林园投资表示,公司作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仅面向合格投资者提供私募基金产品投资管理服务,从未开展且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个股推荐、证券投资咨询或代客理财业务。

  林园投资声明中还表示,公司所有服务均基于与投资者签署的正式基金合同,从未通过任何渠道要求投资者向个人账户转账或收取合同约定外的费用。

  对于声明中提到的行为,林园投资称,任何以“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合作机构”等名义,通过微信群、直播平台、社交软件等渠道提供“个股推荐”“内幕消息”“收益分成”等服务的活动,均属违法冒用公司名义的诈骗行为,与林园投资无任何关联。林园投资保留对任何恶意举报及虚假信息发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林园投资声明:从未开展任何形式的个股推荐等业务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