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中鸿需偿还4.91亿元借款
财中社2月10日电锦龙股份(000712)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了相关公告,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涉及青岛兴业银行、中山证券及中鸿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判决,并撤销了其他部分,要求中鸿公司向青岛兴业银行和中山证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借款本金为4.91亿元,利息按照年利率7.7%计算,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的罚息为年利率11.55%。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66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约2.68%。在这些案件中,没有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披露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虽然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确定影响,但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以保护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