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光韵达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3%,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