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酝酿加强非车险“报行合一” 严禁未经报备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
2025年01月26日 16:06
作者: 邓雄鹰
来源: 券中社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券中社记者获悉,为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监管部门就加强非车险“报行合一”监管等有关事项向业内征求意见。

  据悉,新规拟进一步规范非车险产品开发及备案。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循充足性原则厘定费率,合理确定附加费率,不得设置与其所提供产品服务不相符的费用水平。产品精算报告或其他备案材料中应明确列示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

  健全费率回溯和调整机制也很重要。新规提及,对于保费收入占比超过5%或有专项监管要求的产品,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费率实施的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实际执行的费率水平与经备案的产品费率偏差过大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新规还要求严格落实“报行合一”,拟严禁以下行为:未经报备,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备费率;支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人的手续费突破报备手续费率;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备手续费率;与非持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中,通过支付与保费收入挂钩的宣传费、技术支持费等变相突破报备的手续费率等。

  据了解,此次所称非车险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除车险之外的业务,且不含农险和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业务参照执行。

  非车险“报行合一”有利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非车险业务复杂,实施“报行合一”面临不少难题,据了解,非车险“报行合一”可能分步骤、分区域逐步开展。

(文章来源:券中社)

文章来源:券中社 责任编辑:11
原标题:监管部门酝酿加强非车险“报行合一”,严禁未经报备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