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恒久”、“恒久科技”或“公司”)股东林章威因未履行业绩补偿,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公告截图
深交所称,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2日,恒久科技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显示,公司以1.40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诺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年不低于1500万元、2019年至2020年累计不低于3700万元、2019年至2021年累计不低于6560万元、2019年至2022年累计不低于1.03亿元、2019年至2023年累计不低于1.47亿元、2019年至2024年累计不低于1.98亿元,如闽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4年4月,恒久科技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和《更正公告》显示,闽保信息2019至2023年累计净利润为-5549.71万元,未实现公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恒久科技现金1.43亿元,其中2023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5064.47万元。截至目前,林章威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3.2.3条,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消息面上,ST恒久1月22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17日、1月20日和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当日,公司股价收报2.54元/股,总市值6.83亿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