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力争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日《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相继印发实施,美丽中国建设“1+1+N”的实施体系不断完善。
裴晓菲解释称,第一个“1”,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这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N”是指分领域行动,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力争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