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政府投资基金在新时代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政府投资基金作为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创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到推动创新创业,再到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成为撬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杠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投资基金发展驶入快车道,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日益广泛,有效弥补了市场失灵,推动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服务国家战略上,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聚,有力支持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在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积极投资于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在创新创业领域,为众多初创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发展机遇,成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力量。还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政府投资基金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政府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功能定位认识不清,将其等同于传统的财政补贴,过度干预基金运作,导致基金市场化程度不高,投资效率低下。部分地区存在盲目跟风设立基金的现象,基金数量过多、规模过小,投资领域同质化,导致资源分散,难以形成合力。部分基金的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不够科学规范,行政干预过多、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基金的退出渠道有限,退出机制不健全,退出价格难以合理确定,影响了资金的循环利用和投资效率。此外,政府投资基金涉及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多方利益,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行稳致远,更好发挥其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需要多措并举。
精准定位与统筹布局。政府投资基金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避免盲目跟风投资。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省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管理本地区政府投资基金,制定重点投资领域清单,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和产业投资类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应根据产业类型、阶段、分布特点合理设置管理要求,突出支持重点。规范各类政府出资预算管理,加强年度预算安排与基金出资衔接,防止资金闲置。
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健全政府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运作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防止偏离政策目标、与民争利。政府部门可通过监督投向、跟踪投资进度、委派观察员等方式,促进基金合规运作。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积极引入市场化基金管理人,通过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优化投资与退出机制。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母子基金或直投项目方式进行投资,鼓励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市场需求,创新投资方式。拓宽基金退出渠道,完善不同类型基金退出政策,如对于创业投资类基金,侧重于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可更多考虑产业整合和并购退出,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价值最大化。
强化内控建设与组织保障。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基金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优化考核与问责机制,实施尽职免责政策,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