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为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交易等业务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对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等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近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办法》自2020年7月发布以来,这是其首次迎来修订。四年半前《办法》的发布,开启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管理向备案管理转变的新阶段。备案制改革有效激发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活力,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然而,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财会监督的持续强化,《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需要完善之处。财政部、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一是备案管理要求需完善。一些内部一体化管理和质量管理不健全、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不够、执业人员和执业能力与从事业务不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证券服务市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盲目承揽高风险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损害投资者利益。二是备案退出机制不完善。部分主动要求取消备案的、实际未开展证券服务业务的以及依法被暂停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及时退出。
政策指引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科学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等特定实体审计业务的具体要求。新“国九条”提出,必须全面加强监管,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在此背景下,需要对《办法》加以修订,更好服务资本市场发展和维护审计市场秩序。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办法》聚焦部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不足、执业质量不高等关键突出问题,通过改进备案管理、规范行业秩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提升执业质量,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数字化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崔志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管理是证券服务市场的基础制度,本次《办法》修订,主要是为提升证券市场服务质量,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进出证券服务市场的机制建设,促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和管理水平提升,严格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具体要求,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闭环管理。
谈及本次修订的亮点,崔志娟指出,一是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具体要求和资料范围;二是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退出备案机制;三是提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力度。
记者注意到,《办法》完善管理要求,优化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流程,加强备案后的持续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推动形成有进有出、动态有序的备案管理格局。
对于此次修订中增加的注销、整改等管理流程,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在崔志娟看来,《办法》的修订,如增加备案注销、整改等管理流程,旨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符合备案要求的连续性,强化备案的动态监管,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有助于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关注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受访人士指出,会计师事务所要避免出现被注销备案情况,需要以诚信为准绳,以合规性为靶向,加强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执业能力和风险管控,提升会计师事务的执业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性满足备案要求。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修订后的《办法》将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格局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此次修订是否会对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上万家,备案的事务所只有110家左右,根据2023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事务所来看,行业集中度略有下降。崔志娟预测,基于《办法》修订更加强调执业能力与业务的匹配度、审计风险的控制等,一体化质量管理机制会影响事务所的业务承接。因而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办法》修订后会优化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市场格局,很可能会延续2023年的行业集中度略有降低的局面。
崔志娟指出,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若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就需要按照备案的具体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执业质量,由于《办法》修订后的管理流程更加清晰,对于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中小所的发展会有更明确的指导方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