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扎堆派发分红“大礼包” 提振投资者信心
2025年01月18日 06:57
作者: 董添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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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上市公司扎堆发布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赶在春节之前派发分红“大礼包”,涵盖2024年特别分红和2024年中期分红等多种类型。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提振投资者信心。一些上市公司发布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还有不少公司发布春节前利润分配预案。

  积极实施分红

  1月17日晚,奇正藏药天臣医疗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2024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奇正藏药披露的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公司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

  天臣医疗披露的2024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公司的特别分红方案为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月24日。

  除派发特别分红外,近期,包括泸州老窖五粮液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对外披露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赶在春节之前派发分红“大礼包”,引发市场关注。

  泸州老窖1月16日晚间对外披露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已获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8元现金(含税),现金分红金额约20亿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粮液1月15日晚间披露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显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5.76元(含税),共分配金额99.99亿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3日。

  提振投资者信心

  近期,一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提振投资者信心。

  聚灿光电1月8日晚间披露关于收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议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荣提交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提议人基于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提议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

  华策影视1月15日晚间披露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华策影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6亿元(未经审计)。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13.65亿元。

  还有不少公司发布春节前利润分配预案。敷尔佳披露的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显示,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在春节前实施分红,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2亿元(含税)。

  发布分红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发布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

  京投发展对外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显示,为了进一步完善京投发展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在综合考虑长期发展规划、市场环境、公司盈利能力、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和环境的前提下,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平衡股东长期利益和短期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当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世华科技对外披露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和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上市公司 扎堆派发分红“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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