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不得以涉嫌欺诈为由拖延理赔
2025年01月03日 10:20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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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相关情况。针对部分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会以反欺诈调查为借口拖延理赔的问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表示,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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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3:34:17 来自 山东
保险公司应该赚良心钱,而不是赚带血的利润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3
2025-01-03 10:26:55 来自 北京
理赔应该由另外一家保险公司负责,比如平安的保险由中国人寿负责处理他的理赔申请并从平安扣款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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