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达电气因信息披露违规收警示函
财中社12月3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公告,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具体违规情况包括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他人银行账户、未如实披露部分审核问询内容及其资金来源等。
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与江苏琅崇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森益兴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兴前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此外,实际控制人周海珠控制的银行账户资金来源未如实披露,且多次在回复审核问询中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的收入确认上也存在跨期问题,导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的收入、成本和净利润数据出现误差。
福建证监局强调,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应加强公司治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若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