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森达电气财务总监因违规被警示
财中社12月3日电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日发布的公告,傅灵雁因其在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傅灵雁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他人银行账户的情况、未如实披露部分审核问询内容,以及部分收入存在跨期等问题。
具体而言,福建森达电气未在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与江苏琅崇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森益兴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兴前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外,傅灵雁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公司在资金来源和借款情况等多个方面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福建证监局要求傅灵雁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