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日前召开工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两项自律倡议。
其中,《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下称《倡议》)要求,银行应在协议中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确保协议存续期间,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的调整,能及时体现在按协议发生的实际存款业务中。
市场关心,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将产生哪些影响。
“老百姓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受影响。”权威专家表示,《倡议》主要是避免个别大企业和机构用存款服务协议规避利率政策调整。只要资金已经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都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到底,在存期内都是不变的,无论是3年期还是5年期存款,老百姓对此无需担心。
权威专家表示,此次《倡议》是针对少数企业和机构作出规范。对少数大企业和大机构等对公客户,银行为维护长期客户关系,在一笔存款正式存入并生成合同之前,会与客户签订关于框架性服务内容的协议,其中包含利率等多个存款关键要素。对公客户可在协议期内任意时间新存入存款,新增存入资金也执行此前的协议利率,实际上锁定了未来一定时间的利率,利率风险主要由银行承担。但这不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新存入的资金都会按照当时市场环境下的利率执行,而且也对利率政策调整形成阻碍。
权威专家认为,《倡议》作出规范后,合同双方更加平等。倡议要求银行和机构平等协商,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加入相关条款。当银行下调存款利率时,对公客户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存款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但当银行上调存款利率时,对公客户也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不存在银行单方面改变合同。
比如,某家企业和银行在5年前签订了一份存款服务协议,约定在这5年内的1年期存款利率都按1.75%执行。但是,现在银行执行的1年期存款利率已经降至1.1%,实际无法执行该协议。银行如果要执行,就必须突破内部授权上限,通过违规手工补息等方式,违规给客户支付超出自律上限的利息。
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目的就是杜绝此类情况。权威专家表示,这针对的是原来不规范的企业存款服务协议,而不是正常存款合同。所有正常存款合同不受影响。只要是已经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不管是3年期还是5年期存款,都可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到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