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及许家印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中国恒大11月26日晚间公告,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的法院命令,由于公司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广州法院对公司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费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费行为。
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资料显示,这起限制消费令关联的案件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大集团,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原告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深交所于9月30日发布关于对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对恒大地产给予3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给予公开认定10年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不得继续担任原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得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