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30亿元,将成为江苏数据要素整合的重要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重要行业数据运营可靠第三方以及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主体。
江苏省数据集团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有线等共同持股。此外,江苏南京、无锡、徐州等地也成立了市级大数据集团。
除了江苏外,陕西、湖南、湖北、河南、福建等省份已组建省级数据集团。《科创板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国家数据集团也在筹备建立中,或在年底前揭牌。
▍江苏已经组建11家数据集团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江苏省政府8月印发《关于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做强做优做大数据产业,经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江苏省财政出资5亿元,占16.7%;省属企业出资25亿元,占83.3%。江苏省数据集团为多元股东国有企业,由江苏省委管理主要领导人员,省国资委列名监管,省数据局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根据介绍,江苏省数据集团是江苏数据要素整合的重要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重要行业数据运营可靠第三方以及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主体。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公共数据资源为基础,归集、治理、应用相关数据,通过市场化方式,在金融、交通、能源、制造、商贸、文化、医疗等领域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承担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任务,提供网络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开展基于数据赋能的智库咨询业务和数字产业投资。
目前,江苏已经组建11家数据集团,包括南京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各省份中名列前茅。
▍多地组建数据集团
除江苏外,陕西、湖南、湖北、河南、福建等省份已组建省级数据集团公司,广州、杭州、武汉、温州等地也组建了相应的市级数据集团公司。以下为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的省市级数据集团。
从成立时间来看,在2017年前后,陕西就已发起成立陕西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由陕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业务指导,主要经营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分析、服务、销售等业务。
工商资料显示,陕西省数据集团由陕西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2.5%,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
对于组建成立数据集团,各地多将其视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重要举措。
比如,上海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数据治理体系共建者、数据资源体系开拓者、数字经济发展引领者、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者、国际数据合作先行者,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数据要素型企业。
而湖北数据集团以探索适应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示范路径和交易样板为目标,力争建设成全国领先的数据交易机构及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服务商,形成数据流通交易的“湖北经验”,将湖北建设成为全国数据资源汇集地、数据产品开发高地、全国领先的数据交易流通枢纽。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研究认为,数据集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主要职能:城市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发、数据要素市场投资和孵化以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具体实施方式可因各地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成熟程度因地制宜。
部分先进地区数据集团的组建和发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通过数据集团的组建将区域内相对分散的机构和企业按效率和安全的原则重新整合,使从事数据业务的企业在集团控股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有助于增强区域内数字经济发展的活力,提高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水平和辐射吸纳能力。同时可为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和服务数字中国的国家战略,提升区域数字经济产业竞争力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提供重要契机和支撑。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