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月】北交所知识一点通丨第四期:北交所新股申购的条件和要求(一)
2024年09月11日 18:52
来源: 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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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能力,我们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主题,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特推出《北交所知识1点通》栏目,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规则、发行上市、公司监管等多个方面向投资者介绍参与北交所市场需掌握的知识和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北交所市场,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应满足什么条件?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怎么安排?

  北交所合格投资者可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时,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参与新股询价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否设置市值要求?

  1.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可以参与询价。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2.针对网下投资者目前不设置市值和持仓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自主协商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因此投资者需要关注发行人的询价公告、发行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相关信息披露文件针对网下投资者是否设置其他要求。

  投资者参与询价时,申报价格、申购账户和申购数量有什么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当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单位参与询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个报价,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提供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当参与申购。使用的证券账户应与询价时使用的证券账户相同。证券账户不同的,则申购无效。申购股数不得低于询价时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否则该笔申购无效。

●免责声明

  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定或投资行为,风险自担。我们对本栏目提供的内容力求准确、完整和及时,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任何保证,对因其引发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北交所)

文章来源:北交所 责任编辑:sys_exchange
原标题:【金融教育宣传月】北交所知识一点通丨第四期:北交所新股申购的条件和要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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