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收储”存量房用作保障房工作加快推进。
8月7日,深圳安居集团发布通告,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房源征集范围为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其中提出,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65平方米以下)要求。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5.17”新政以来,多地已出台政策鼓励国企收储已建成未售新房,10余城已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条件和价格。
另外,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期,江西景德镇、四川雅安、贵州贵阳等多地在稳楼市新政中提出,支持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深圳安居集团发布征集公告
8月7日,深圳安居集团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
通告称,为积极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深圳安居集团所属企业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根据通告,房源征集范围是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房源条件有四个:
一是位置合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
二是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65平方米以下)要求。
三是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
四是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征集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10余城已发布征集公告
5月17日,央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5.17”新政以来,多地已出台政策鼓励国企收储已建成未售新房,据中指研究院监测,10余城已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房源征集范围、条件和价格。
7月30日,北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未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征集房源要求为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或整院;产权清晰无争议,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人流和配套设施基本成熟,满足一定车位比。
7月26日,大连市政府选定“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实施收购。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收购房源要求为房源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且单个项目满足收购条件的房源要大于等于100套。
7月12日,烟台住建局发布《关于将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拟面向芝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房地产项目,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纳入房源库。房源要求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单套建筑面积需满足特定条件: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存量商品住房应为已建成项目,有齐备的开发建设、竣工手续,并搭配适量比例的待售车位。房源应具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等条件。
另外,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期,景德镇、雅安、贵阳等多地在稳楼市新政中提出,支持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提出“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去库存”已成为近期房地产政策的重心之一。“去库存”相关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也有助于市场情绪的恢复及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分析解读
去库存“王炸”!深圳启动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专家认为“京沪后续有望跟进”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