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珠海华润银行被罚200万元
实习记者|王颖
记者|张一诺
7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了五张罚单,剑指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没收其违法所得35.25万元,并对其处罚款200万元。
周静静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程光宇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助理,周一鸣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行长客户经理,孙永亮时任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均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九条,对周静静作出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对程光宇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的处罚,对周一鸣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处罚,对孙永亮处以警告。
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010年1月,华润集团和珠海市政府对珠海市商业银行成功实施战略重组并完成更名。主要股东分别为华润集团、南方电网、中国电子、珠海市、深圳市国资控股企业。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成立于201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