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罐车混装食用油,要警惕“重过轻罚”
2024年07月08日 23:3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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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罐车运输乱象引发舆论持续热议,7月8日,涉事汇福粮油集团工作人员回应南都采访时称该公司“成品罐装油质量是过关的”,运输车辆卖出去的都是散装的油,“是客户自提”,进厂拉油的罐装车汇福粮油方面都会做检查。而另一家涉事企业此前亦回应称,将全系统开展专项大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依法终止运输合作。

  记者暗访调查所披露的罐装车“混用不清洗渐成常态”情况,一到了部分涉事企业那里,似乎都在试图“大事化小”,比如汇福粮油就强调自家成品罐装油品质依然过硬,而报道所涉运输车辆都是“客户自提”。到底是罐装车行业普遍乱象,还是企业描绘的个别情况,第三方监管部门的调查必须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结论,不能再和稀泥,把水搅浑了。

  首先必须理清的是,媒体报道所示罐装车混装运输的情况,问题之一在于罐装车运输企业为所谓“节约成本”,对不同运装产品的无区别装载,以及在此背后暴露出的食品运输安全规范,“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长期缺乏强制性要求。其二则在于起码报道所指的涉事企业在罐装食用油过程中,缺乏严格的验罐标准和制度性把关。

  从目前两家涉事企业的回应看,食用油厂家对验罐环节的程序和标准,暧昧不清、模棱两可。在《新京报》的报道中,涉事中储粮油脂(天津)公司有负责人曾声称“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就行”,而汇福粮油则被指“先看看泄油口,把那里擦干净就行”。对于这一尤为关键的验罐环节,两家涉事企业的执行尺度究竟如何?中储粮回应称,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将从严从快严肃处理,汇福粮油则到目前为止依然坚持“都是会做检查的”。车主口中“一般都不下到罐里去验,就看看两个口”的验罐标准,是否真的是行业普遍现象,而非只是媒体报道所涉的车辆、所指的时间?究竟是个别企业、个别员工的问题,还是企业管理、行业运行的整个流程存在疏漏?

  媒体报道中混乱不堪的验罐环节,现在看来似乎没有一家食用油企业严格执行了标准,特别是对将“客户自提”的散装油与自家成品罐装油质量第一时间做切割的汇福粮油,粗疏无序的食用油散装场景,如何能让消费者对其油品质量保有信心?2021年6月,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公示调查结果,曾涉三河汇福粮油所产食用油检出乙基麦芽酚增香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值为39.6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这其中的“不得使用”产品,又是否属于涉事企业此番坚持质量没有问题的成品罐装油系列?

  “窥一斑而见全豹”,现在几乎摆到公众眼前的某一段工序,既然已经是漏洞百出,那其他没有被看到的部分又究竟如何?

  而令人心理极度不适的是,煤油罐车混装食用油,可能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按照《新京报》的报道,有长期从事罐装车运输业务的司机透露,包括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这样的非危化品液体,都可能与食用油共用普货罐车。作为疑似的行业普遍现象,试图用快速断尾、切割的方式“丢车保帅”,似乎是热点事件中常见的危机公关思路,但却绝对不应该成为执法监管介入后的调查逻辑。

  7月8日,最高检在强调行政处罚应当“过罚相当”时表示,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避免“重过轻罚”,对于肩负执法监管职责的地方有关部门而言,就是要在面临已经引发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中,避免行业性的严重问题被个案化处理,用另一种“大事化小”来帮助问题企业过关。

  “食品安全大于天”不能只是说说而已,要让公众看到行动,要在发现问题后不护短、不犹豫,让突破红线的问题企业有切肤之痛。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煤油罐车混装食用油,要警惕“重过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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