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银行“瘦身”进行时 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 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
2024年06月27日 00:26
来源: 信息时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信息时报讯(记者梁海祥)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正在“瘦身”。6月20日,广东省内首次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也是全国首例获批的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行的案例。一周以来,已有近40家农村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或解散。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速度将加快,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

  广东省内首次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

  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两则公告,批复同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下一步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将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改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惠州分行,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改建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大朗支行下属分支机构。这是广东省内首次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也是全国首例获批的农商行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行的案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方面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等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督促辖内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积极落实改革重组牵头责任,理顺改革各个关键环节及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改革重组工作。此次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和东莞大朗东盈2家村镇银行,有利于当地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整合网点和业务资源,巩固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此外,今年3月,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设立中山分行获批,成为业内首个城商行“村改分”案例。

  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

  事实上,全国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也在“瘦身”。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了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6月14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的批复,同意其收购吉林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的消息,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获批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吸收合并自该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据信息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一周以来,已有近40家农村中小银行被吸收合并或解散。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从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看,目前主要是两种模式,即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保持两级法人地位基本不变,可通过增加资本金、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而省级农商银行适合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较少或风险较高的省份。辽宁省农信机构高风险机构较多,整体发展能力较弱,选择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的模式是恰当的。不过,辽宁省在农信机构改革化险过程中,采取了“两步走”方案:第一步,将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合并,组建辽宁农商银行,已于2023年9月开业;第二步,由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25家农商银行,以及由相关农商银行发起的11家村镇银行。“两步走”是辽宁省农信机构改革化险的特殊做法,预计改革完成后,除了大连农商银行等极少数农商银行独立于辽宁农商银行之外,包括辽宁省农信联社在内的其他农信机构将不再保留。

  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

  从政策层面来看,今年5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党支部在《统筹推进改革化险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一文中表示,加快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重塑经营机制,促进风险持续收敛。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改制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该方式将村镇银行业务纳入主发起行直接管理,有助于增强村镇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有效率地推进改革化险。第二种是多家村镇银行合并重组为一家。该方式需要多家村镇银行经营区域相邻相近,以便于进行合并重组和经营管理。第三种是村镇银行直接解散,实施市场化退出。该方式需要对存款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妥善安排,减少因为退出给市场带来波动。第四种是主发起行通过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来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和治理。该方式保持村镇银行独立经营的地位不变,对客户服务的影响最小。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速度将加快,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

  董希淼表示,兼并重组并不是“一招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发展中小银行,应重视中小银行作用,采取措施防范大型银行在非市场化的过度下沉中给中小银行带来的“挤出效应”。金融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中小银行包括差别化的监管规则、税收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对投资、管理村镇银行意愿较强、措施到位、风险化解成效显著的城商行、农商行,应给予一定的激励。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system
原标题:农村中小银行“瘦身”进行时 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 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