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股价闪崩 回应:相关款项不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不存在ST风险
2024年05月30日 16:47
来源: 红星资本局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0661_0

  红星资本局5月30日消息,今日早间,长春高新(000661.SZ)盘中一度跳水。截至5月30日收盘,长春高新跌6.05%,报104.49元/股,总市值422.6亿元。

  消息面上,有传闻因为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可能导致长春高新有被ST的风险。

  对此,长春高新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对于应收款事宜,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长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相关款项为子公司高新地产根据中标的“长春高新区康达地块旧城改造开发项目”所约定的前期土地拆迁款。

  根据长棚危保指【2011】2号《长春市重点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指挥组会议纪要》确定的如下原则:“地块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城区政府负责,中标的开发企业按照补偿标准提供补偿资金。该款必须经政府拆迁办直接支付。”

  据介绍,该中标合同同时约定,在土地整理及挂牌交易后政府返还该笔款项。根据政府文件要求,高新地产作为康达项目唯一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城区政府及时完成该项目的征收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待土地挂牌出让后返还高新地产。同时双方约定,高新地产垫付的征收资金应包含本金及利息、资金占用费等财务费用,后续政府部门在核算土地成本时应一并核算在内。

  “所以这并不属于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相关款项不存在坏账风险,更不存在所谓ST的风险。”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据长春高新2023年年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中,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金额为13.38亿元。

image.png

截图自长春高新2023年年报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责任编辑:33
原标题:长春高新股价闪崩,回应:相关款项不存在坏账风险,公司不存在ST风险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