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首付”套路果然不得不防!金融总局罕见提示购车入职诈骗风险 有地方监管局也曾警示
2024年05月24日 19:15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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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式宣布汽车零首付出炉。不过,这一利好政策显然也成了诈骗分子关注的焦点。

  5月24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提示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称,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用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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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总局发文,警示货车“零首付”套路

  今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官网首页发文称,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给出五大提醒。

  一是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

  二是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

  三是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在接到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电话时,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不实信息。

  四是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应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

  五是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当珍惜个人信用,按时依约还款。

  国家监管总局还表示,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汽车贷款需警惕,重庆近期也发布过类似提示

  今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今年初,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也曾经发布过汽车“零首付”陷阱的提示。

  4月29日,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提醒,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平台求职应聘时,被物流公司“高薪”招聘货车司机的信息吸引,被骗入职后遭遇贷款高价购车、缴纳会费等连环套路。应聘者因此不仅遭受财产损失,还背上巨额债务。

  重庆监管局指出,不法分子以“XX物流公司”“XX货运平台”等名义,通过各大招聘网站发布货车司机招聘信息,以极低的入职门槛诱骗受害者应聘。受害者被骗入职后,不法分子会要求受害者购置指定型号的货运车辆,否则无法拉货。同时声称可以“零首付贷款买车”“买车免交挂靠费”“随时退款退车”,以此诱导受害者办理贷款或融资租赁,并在指定经销商处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车,使受害者背负沉重的债务。如提出退车申请,不法分子以“单方面违约”为借口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甚至利用受害者对买卖、融资租赁、抵押等民事法律关系认识不足,强制收回车辆。

  对此,重庆监管局给出三大提醒:一是明确合同内容,加强风险识别;二是明确自身需求,审慎办理业务;三是如遇上当被骗,及时报警处理。

  另外,依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年内该局已经两度在首页发文提示风险。除了本次“套路贷”提示外,5月11日该局还发布了关于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称,近年来,以“减免债务”“代理退保”为代表的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乱象持续蔓延,有的已形成有组织的黑色产业链、非法利益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3
原标题:汽车“零首付”套路果然不得不防!金融总局罕见提示购车入职诈骗风险,有地方监管局也曾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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