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力推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落地 第一批项目下达准备就绪国债资金到位后即可加快建设
2024年05月22日 01:58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硬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到位后即可加快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5月2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述信息。

  李超表示,将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引导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全社会共同投入。据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正在持续释放。

  已做好第一批项目下达准备

  李超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从做好项目储备、细化任务举措、做好第一批项目下达准备等三方面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准备工作。

  其中,在项目储备方面,李超介绍,从今年2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组织各地方各相关部门,梳理储备今年能开工建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同时,联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完善重大项目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机制,并组织召开全国视频培训会,指导帮助地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做好第一批项目下达准备。

  “在前期开展工作基础上,梳理出一批符合‘两重’建设要求、可立即下达投资的重大项目,待国债资金到位后即可加快建设。”李超说。

  在细化任务举措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明确“硬投资”项目细化要求和“软建设”具体举措。所谓“软建设”,是指为保障投资项目建设而推进的制度建设,并根据需要制定出台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两重”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做好“硬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加快项目筛选和计划下达,组织各地方和有关中央单位按照要求报送项目,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筛选,并督促指导各地方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各类项目投资加快推进

  除了超长期特别国债,去年我国增发1万亿元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投资等各类建设项目也在加快落地。

  据统计,今年1月到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0个,总投资3207亿元,主要集中在高技术、水利等行业;其中,4月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个,总投资1152亿元。

  据介绍,去年我国增发1万亿元国债,专门用于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关资金已于今年2月前全部下达到各地方。

  “增发国债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各地正在抓紧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在已落地的1.5万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的约1.1万个,开工率超过70%。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体进展较快,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8省市项目开工率达到80%左右。”李超说。

  “更新换新”需求正持续释放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也正落地见效。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正在持续释放。”李超说。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定落实相关行动方案和政策举措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加大中央投资对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同时,各地方也抓紧采取行动,北京等27个省份印发了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出台制造业贷款贴息、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支持政策。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并推动落实“1+N”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引导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全社会共同投入,更加全面深入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各方面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推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要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我们充分尊重企业和消费者的意愿,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李超说。

  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部分家电企业、汽车企业已公布的以旧换新补贴计划金额超过150亿元;多家电商平台与生产企业合作投入超过100亿元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随着相关政策持续落地,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正参与到这项工作中,让更多先进设备及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李超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力推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落地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