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公司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2024年05月07日 20:16
来源: 财联社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摘要
【赛特新材:公司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赛特新材公告,公司董事汪美兰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汪美兰担任赛特新材董事期间,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17日合计卖出赛特新材可转债4000张,并于当天买入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K图 688398_0

  赛特新材公告,公司董事汪美兰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汪美兰担任赛特新材董事期间,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17日合计卖出赛特新材可转债4000张,并于当天买入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赛特新材:公司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