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法院裁定两名前持牌人进行虚假交易罪成
2024年04月25日 19:46
来源: 界面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摘要
【香港证监会:法院裁定两名前持牌人进行虚假交易罪成】4月25日,香港证监会公告,继此前提出检控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今天裁定两名前持牌人叶志荣(男)及蔡超群(男)就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申基)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成。叶及蔡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期间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帐户之间进行操控及频繁交易,以维持申基股份的成交量,导致申基股份的成交量出现非真实的增长,并造成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

  4月25日,香港证监会公告,继此前提出检控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今天裁定两名前持牌人叶志荣(男)及蔡超群(男)就申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申基)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罪成。叶及蔡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期间在其控制的多个证券帐户之间进行操控及频繁交易,以维持申基股份的成交量,导致申基股份的成交量出现非真实的增长,并造成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

  叶及蔡承认有关控罪,法院将案件押后至2024年5月16日判刑。二人获准保释,条件是他们: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证件及于所申报的地址居住。二人亦被饬令支付香港证监会的调查费用。

  据悉,申基(现称为时代环球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3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叶及蔡在关键时间分别为凯基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南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持牌代表。叶及蔡目前并非证监会持牌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香港证监会:法院裁定两名前持牌人进行虚假交易罪成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