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全国首个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
2024年04月23日 22:02
作者: 周亮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近日,深圳发布了全国首个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条款已经印发深圳大型财险公司。

  我国首部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从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和利用微型、轻型无人机从事商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投保责任险。

  近期,保险公司积极布局低空经济。平安产险、太保产险等公司均公布了低空经济相关保险方案。中国人保也表示将适时推出低空经济专属保险产品。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深圳发布全国首个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性条款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