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佣金为基金管理人违规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
2024年04月19日 19:29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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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证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佣金为基金管理人违规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按规定向证券交易场所履行报告等义务,出租交易单元收取的交易佣金不得低于相关服务成本。证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佣金为基金管理人违规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

  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按规定向证券交易场所履行报告等义务,出租交易单元收取的交易佣金不得低于相关服务成本。证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佣金为基金管理人违规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证券公司应当加强证券交易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岗位配置,加大信息系统投入,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证券交易服务。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证监会:证券公司不得使用交易佣金为基金管理人违规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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