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强化监管力度 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2024年04月15日 17:30
作者: 李静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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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制定修订了相关配套业务规则,针对性完善了公开发行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减持、分红、退市等制度安排。4月12日,北交所就《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公发审核规则》)等6项配套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规则修订在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方面提出了诸多举措,对中介机构核查手段及报送的申请材料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具体来看,《公发审核规则》要求保荐机构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防范财务造假,按要求报送底稿供监管备查。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强化现场督导,明确现场督导为审核主要手段之一。相关举措具体可以分为以下这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推荐申报需更尽责。保荐机构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如在12个月内累计2次被不予受理的,6个月内不得报送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二是核查需更深入。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要充分运用资金流水核查、客户供应商穿透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确保财务数据符合真实的经营情况。

  三是追责更严。中介机构展业过程中,如存在组织、指使、配合发行人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可能面临3个月至3年不等的展业限制。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也认为,此次北交所新规对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明确要求中介机构落实“申报即担责”,强化现场督导,明确现场督导为审核的主要手段之一。而且在公司上市前和上市后的整个过程中,中介机构都要更加勤勉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次北交所公发审核规则修订,在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方面提出了诸多举措,对中介机构核查手段及报送的申请材料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要求中介机构扛起防范发行人财务造假的责任,预计中介机构抱有侥幸心理”闯关申报“的情况将大大减少。”有专家分析称。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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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交所强化监管力度 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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