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
2024年04月12日 17:12
来源: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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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下一步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表示,我们充分参考的近年的新上市企业、在审企业等的情况,拟适度的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比如对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板准备提高到1亿元,创业板准备提高到6000万,对科创板和北交所企业的财务条件维持不变,对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沪深交易所已经做好了修改上述规则的准备。

  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财经记者提问,若干意见提出要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标准,证监会在这方面未来会有哪些安排?目前进展如何?

  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表示,我们充分参考的近年的新上市企业、在审企业等的情况,拟适度的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比如对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板准备提高到1亿元,创业板准备提高到6000万,对科创板和北交所企业的财务条件维持不变,对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沪深交易所已经做好了修改上述规则的准备。

  相关报道

  国务院: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 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其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从严监管分拆上市。严格再融资审核把关。

  《意见》要求,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完善股票上市委员会组建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委员履职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意见》还提出,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从严加强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监管协同,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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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监会:下一步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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