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 这些新规将施行!
2024年03月31日 17:26
作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张芗逸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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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份,一批新规即将落地实施,影响你我。

  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收购行为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监管办法》明确保障收购范围,细化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分工。

  《监管办法》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为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先进技术,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2024年版》对扩大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提升节能标准、统筹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等6方面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2024年版》提出了通信基站、充电桩、电动汽车用液冷式电驱动系统、光伏并网逆变器、晶体硅光伏组件等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填补了相关标准空白。

  自贸区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将在上海试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通知》提出,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通知》对“离岸转手买卖”的定义进行明确: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实施

  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快递服务术语体系,细化了国内快递服务时限要求,强化了从业人员权益保护要求,增加了快递用户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中的数据安全要求,提出了针对不同下单方式和投递方式的快件收寄、投递要求。

  在智能化方面,新标准增加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自动导引运输分拣机器人等术语和相关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智能收寄、分拣、投递等技术装备在快递业加快应用。

  规范征信投诉办理工作

  由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的《征信投诉办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规程》从畅通投诉渠道、明确投诉管辖、精简投诉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文书等方面对征信投诉办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简化投诉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规范性。二是统一征信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三是强化制度设计,引导投诉人正确维权。

  《规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征信投诉便利度,降低投诉成本,方便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征信权益,提升征信投诉办理质效。

  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

  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包含提高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五方面主要修订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优化金融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管理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同时,《管理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引导其更加专注主责主业。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4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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