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如何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网,值得关注。
所谓新就业形态,是指由互联网平台凭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劳动者与服务消费需求大规模、大范围的组织、调配、任务分派等活动,实现劳动者和消费者直接对接的就业形态,例如疫情期间外卖骑手解决老百姓买菜、吃饭的难题,网约车平台组织接送医护人员车队等。有调研显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工作强度较高,周工作时间明显长于正规工作的40个小时至44个小时。
针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久前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对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新就业形态领域的报酬支付、工作休息、劳动纠纷等问题出台指导措施,有助于厘清相关从业者和平台企业在劳动权益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能引导劳动者预期,并为劳动纠纷裁定提供标准。
更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接下来需更加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政策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复杂过程,牵涉大量技术细节与操作细节,且实际效果可能也不容易完全符合政策目标的预期和设定。例如,单一平台因工作时长停止派单,劳动者为获得收入可能转向其他平台,工作时间或许会更长。有关部门需对政策实施效果做出科学评估,及时调整。
同时,由于不同规模平台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上存在差异,因而要多关注小规模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关于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以往已有相关规定,各平台也制定了相应规则。大平台企业对订单计价方式、提成比例等各种规则已经公开,小规模平台可能因资源有限而难以提供与大平台相同水平的保障,有必要着重关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