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回报投资者,成为监管近期发声高频词,日前证监会主席吴清的公开“首秀”亦对其特别强调。
在监管引导之下,上市公司纷纷表态:提质增效重回报。
Wind数据显示,仅3月11日,即有飞科电器、中国核电、弘元绿能、福莱特、浙江鼎力、浦东建设6家上市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3月1日至11日发布该行动方案的上市公司更是多达54家。
纵观行动方案,“聚焦主业、重视回报、创新技术”成为关键词。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燕翔分析称,三大关键词相互依赖、密不可分: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是进行分红和回购的源头,而提高经营能力则需要公司更好地聚焦主业以及创新技术。
投资者回报提升体现在何处?综合受访人士分析,其长期依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增强;中短期则更为依赖分红、回购。
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力度明显提高,2023年上市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已经超过1.7万亿元。与之相对,回购力度则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不过,2023年7月以来,上市公司回购规模屡创新高,上市公司回购意识逐步增强。
行动方案聚焦三大重点
纵观2024年开年以来的上市公司公告,一大现象出现:上市公司组团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11日晚间,月内新发布该方案的上市公司已经达到54家,如果将更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公告计算在内,数量更是高达70家。其中,仅3月11日当日,新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上市公司就有6家。
各家上市公司行动方案虽有差异,但整体聚焦几大方面。这些聚焦点,既是监管鼓励方向,也将成为上市公司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首先,强调聚焦主营业务,加大创新技术。
数年前,上市公司跨界一度蔚然成风,一些公司被盲目跨界拖累,业绩大跳水乃至跌入退市边缘。此后,市场开始反思盲目跨界弊病,聚焦主责主业被给予更多鼓励。与此同时,主营业务持续影响力的打造需要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动产品研发创新升级,也近乎成为上市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的标配。
比如,飞科电器即提到,2024年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深入挖掘主业的潜力,以更大力度推动产品研发创新升级和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其次,重视股东回报,尤其是重视上市公司分红。
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力度改善明显。根据证监会上市司副司长郭瑞明1月24日介绍,近五年,我国境内沪深上市公司分红金额逐年增长,累计分红8.4万亿元,分红金额超过当期融资额。2023年,我国境内市场共有336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占2023年末上市公司总数的65.9%;全年现金分红总额2.13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平均股息率达3.04%,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243家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同比增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上市公司分红力度明显增大,一大原因是监管引导,部分长年不分红、分红力度偏弱的上市公司被监管约谈,随后发布分红方案。
2023年8月减持新规发布,分红与减持相挂钩,“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此消息一出,一些上市公司分红积极性再度提升。
加大分红力度,几乎是各家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必提内容,有的甚至给出分红比例承诺。
比如,中国核电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随着公司发展阶段的成熟,分红比例将还进一步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除分红外,股份回购也是上市公司短期内回报投资者的有力措施。从境外经验来看,回购相比于分红对股价的提振效果更强。“2023年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已经超过了1.7万亿元,但相较于分红,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票回购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23年A股上市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不足1000亿元,远远低于同期分红水平。”燕翔对比道。
不过,上市公司回购力度正在显著改善。一方面,2023年7月以来每月回购规模屡创新高;另一方面,被视为最为利好投资者的注销式回购,占比逐渐增大。
第三,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视度提高。
此外,上市公司守法守规意识增强,纷纷表态持续规范公司治理。
多措并举抓落实
从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其密集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提高公司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对投资者的丰厚回报,同时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在受访人士看来,行动方案的集中发布的确释放积极信号。
燕翔表示,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一方面能够直接让投资者享受公司成长红利,另一方面也能提升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形成良性循环,推动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好的开始,后续的践行则更为重要。如何增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动力?
燕翔认为,这需要监管层与上市公司共同努力。一方面监管政策要持续完善,优化相关规则制度体系,引导鼓励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回报投资者,同时强化相关监管力度,健全打击违法违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要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能够有效推进落实。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首先,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真正践行这一方案需要建立激励机制,给予能够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上市公司高管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其次,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未能有效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进行严格的问责和处罚;再者,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定期向公众披露其提质增效和回报股东的计划和实施情况;此外,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回报社会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