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金融行为须合规 高管违法要严罚 中介失职必追责
摘要
【最高法:金融行为须合规 高管违法要严罚 中介失职必追责】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张军表示,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比如,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承担最高100%连带责任,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20%连带责任,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
最高法报告谈及助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强调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人民法院审结金融案件303.2万件,同比增长8%。针对信用卡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持续增长,发出2号、4号司法建议,促进授信审查、规范保险业务,协力加强金融监管。
与此同时,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判罚力度。比如,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发行中虚增营收3亿元、少披露银行借款10亿元,欺诈增发股份,法院判令其赔偿投资者4900万元,公司高管承担最高100%连带责任,疏于核查验证的中介机构承担20%连带责任,“金融行为须合规,高管违法要严罚,中介失职必追责。”张军说。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