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2022年8月末至2022年10月初,被告人黄某强伙同被告人朱某鹏、吴某,先后多次对哈尔滨、武汉多地停放路边的哈啰单车实施盗窃。此后被告人黄某强先后多次将所盗单车出售给山东省郓城县新未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未来”)负责人被告人邓某澳,邓在明知车辆可能系违法所得,仍多次予以收购。
据判决书,黄某强累计出售盗窃单车超1100辆及车辆配件若干,其盗窃所得非法获利近7万余元。经鉴定,上述盗窃车辆及配件价值为131.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强、朱某鹏、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强作为主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朱某鹏、吴某获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邓某澳明知黄某强销售的单车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此外,法院将继续追缴被告人黄某强非法所得6.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本案扣押的赃款131万余元,依法返还被害单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这一盗窃事件开始于2022年9月,哈啰方面表示,哈尔滨的运营人员发现,主城区多地段停放路边的哈啰单车无故消失,批量失去GPS定位信号,在市内巡查过程中发现大量集中被拆毁丢弃的车锁,运营人员高度怀疑有盗窃分子损坏GPS定位设备将单车盗走。9月底哈啰方面当即报案。
据被告人朱某鹏后续的供述,3人作案几乎都选在凌晨时段,在主城区开车发现集中有单车、周围又无人无监控之处,即刻搬到货车上卸锁,每天偷盗20-30辆。
2022年8-10月期间,黄某强以每日300元报酬,带领朱某鹏、吴某于哈尔滨先后实施盗窃。760余辆所盗单车被黄某强出售给山东新未来负责人邓某澳。而邓在明知车辆可能系违法所得,仍多次予以收购。供述过程中,被告人吴某称,自己也曾犹豫再三,但因碍于与黄某强朋友情面,又曾向其借款13000元,才答应同伙作案,并未深想后果严重性。
就在2022年10月,黄某强一行3人于哈啰骑行武汉入职后再度作案,借将报废哈啰单车运往指定报废厂期间,将240余辆报废单车分四次盗出,将这些单车再度出售。据黄某强供述,租货车和库房由其主导,用来投车和存放,朱某鹏及吴某仅负责出力,后续售卖均由黄某强与山东新未来邓某对接,直接进行非法交易获利。
据判决书,被告人黄某强伙同被告人朱某鹏、吴某共盗窃哈啰单车整车1104辆,及单车配件若干,经鉴定,上述整车及配件共价值131.7万元。被告人黄某强等通过向邓某澳出售盗窃所得单车及单车配件非法获利6.9万元,赃款被三人挥霍及生活花销。
黄某强认为,卖给山东新未来邓某澳的单车大部分车况较好,但邓某澳仍按废铁、废铝低价收购。据判决书,黄某强于2022年10月以每辆70元价格出售盗窃所得哈啰单车,于2023年2月,以每辆60元价格出售盗窃所得哈啰单车。
从被告人邓某澳的供述看,首次非法交易售卖时,本人就已发现车辆无定位锁、也无正规手续,当即便知或是盗窃而来的车辆。但同样因未深想后果严重、以为只有偷车人才要负责,邓某澳持续和黄某强等做起了非法生意。
2023年4月,哈尔滨警方、哈啰企业方警企联动,分别于天津、哈尔滨两地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强、朱某鹏、吴某抓获,6月在山东菏泽将被告人邓某澳抓获。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