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涉嫌系统性造假 新旧证券法齐下罚款超6千万并终身禁入
2024年02月28日 21:46
来源: 第一财经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300427_0

  五年虚增10亿收入,又一*ST股迎来监管重拳。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近期证监会依法从严查处了创业板上市公司*ST红相(300427.SZ,即红相股份)涉嫌系统性财务造假案,于2月27日向公司及9名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拟罚款总额达6556万元,并拟对2名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罚款2288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向市场传递了“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据记者梳理,该案具有多个典型特征。一是财务造假期间实施定增及发行可转债,都涉嫌构成了欺诈发行;二是财务造假期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即使撤回申请依然涉嫌构成了欺诈发行,被严格追责;三是违法行为纵穿新旧证券法交替,则分别依照旧、新证券法进行“加总”处罚。

  财务造假叠加欺诈发行

  *ST红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5月11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涉嫌虚构经营业绩,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其中2017年、2018年、2019年涉嫌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03%、47.72%、48.19%。

  与此同时,公司还连续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定向增发股份和可转债融资,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ST红相于2017年11月披露定增预案,计划募资5800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2018年8月获证监会批复。证监会调查认定,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ST红相还曾于2019年4月披露发行可转债预案,计划募资5.85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至2019年1-6月,2020年2月获证监会核准批复。对此,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此外,*ST红相曾于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12月该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次年2月5日,该公司终止此事并撤回申请。

  不过,由于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据前述关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该公司披露的发行文件依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新旧证券法齐下,惩“首恶”与查“帮凶”并举

  *ST红相的系统性造假行为,最终引来监管重拳。由于相关违法行为贯穿新旧证券法交替期间,此次处罚也分别按照旧法与新法,针对不同阶段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认定。

  根据告知书,*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和新《证券法》。2019年非公开发行、2020年发行可转债不符合发行条件,均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文件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则涉嫌违反新《证券法》。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杨某的精心组织策划下,*ST红相本部及5家子公司均通过虚构销售、采购等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虚假业务对应客户供应商90余家,对应的采购、生产、销售、物流等单据一应俱全,造假隐蔽性、欺骗性强。”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证监会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坚持惩“首恶”与查“帮凶”并举,拟对*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其中,拟对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2513万元;拟对起到指使、策划作用的杨成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身份实施“双罚”,其中拟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欺诈发行行为分别处以260万元、1428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杨成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拟对其他8名责任人员根据知悉、参与程度和所起作用分别处以50万元至365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述处罚也让*ST红相的退市警报升级。由于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据*ST红相披露,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仍未解除。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ST红相涉嫌系统性造假,新旧证券法齐下罚款超6千万并终身禁入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