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实施方案》明确,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
《实施方案》明确,扎实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到“十四五”期末,制度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在面上推广。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示范引领。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人群体。支持设立与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相衔接、与科创融资相匹配的创业投资或私募投资基金,发展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健全资金来源多元、退出渠道畅通的企业并购基金市场。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依托上海保险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产品、技术、模式等方面探索,按市场化原则深化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政策。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
完善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到,探索构建数字经济规则体系,实行分类分层的新型数据交易机制,依托数据交易所提升数据可信流通能力。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向经营主体有序开放。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前沿产业发展、跨境和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支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上,《实施方案》提出,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稳妥有序发展期货市场,适时推出航运指数等期货品种。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依法合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实施方案》提出为外籍人才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允许应邀来浦东新区开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贸等活动的外籍人士申请长期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
《实施方案》还提出,完善公平竞争基础制度。营造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规定和做法。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破除工程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机制,提升诚信守法企业经营便利。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