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于1月20日至24日召开。会议期间,民建界别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记者,他今年带来了两份提案,其中一份是关于北京市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的提案。
在调研过程中,郭田勇发现:“目前北京乡村振兴发展面临着一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乡村振兴资金的投入和产出方面,主要表现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够多元化,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具体来看,郭田勇告诉记者:“北京市乡村振兴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投入,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长期、持续、巨大的资金需求。对于乡村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供给,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等其他资金来源的参与度不高,导致乡村振兴资金的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效益不高。”
“北京市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存在目标不明确和分散投入等现象,一定程度上难以形成资金使用的合力和综效。部分乡村振兴项目的资金使用缺乏创新和特色,没有充分利用北京市的科技、文化、旅游等优势资源,导致项目的附加值和吸引力不高。”郭田勇说。
郭田勇调研后发现,“乡村振兴项目的成功往往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可能使得各方在项目合作中缺乏积极性,难以形成合力,影响整体项目效果。并且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涉农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成效评价的关联机制,难以对涉农资金投入的效果进行有效的监测和评估,也难以对涉农资金投入的效益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导致涉农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成效之间存在脱节和不对称的问题。”
因此,郭田勇建议:“加快推动设立北京市乡村振兴基金;保障乡村振兴基金的市场化运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完善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产出的体制机制。”
在郭田勇看来:“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有助于解决北京市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仅可以为北京市乡村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资金支持,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后劲,还可以更好地适应北京市乡村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乡村产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乡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基金的市场化运营能够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机制,增强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和效率,还可以引入更多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创新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提高乡村振兴基金的投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乡村振兴基金与其他金融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同时,市场化方式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专业人才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提升乡村治理的成效。”郭田勇说。
郭田勇认为:“采用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和激励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混合投资等方式参与基金运作,分享基金收益,并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投入、共享收益的合作模式,有助于解决社会资本对乡村建设的信息不对称和信任缺失问题,提高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和满意度。”
“以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为例,可以通过专业化的团队和机构,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审计,实行动态调整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安全和回报,提高乡村建设项目的选择、评估、管理、监督等环节的效率和效益,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挪用等问题,还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作用,筛选出更有价值和潜力的乡村建设项目,提高乡村建设的投入产出比和社会效益。”郭田勇表示。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