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落地“限售股不得融券”新规 要求客户修订合同或签署承诺书
摘要
【券商落地“限售股不得融券”新规 要求客户修订合同或签署承诺书】今日有传闻称,有券商通知客户“限售股不得融券”,并被视为最新规定。实情如何?据财联社记者了解,根据10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要求,券商已按新规对客户进行相关约束。新规中明确,“投资者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并于10月16日起实施。据记者了解,各家券商跟客户约束的情况不一,有的采取修订合同,有的则签署承诺书。
今日有传闻称,有券商通知客户“限售股不得融券”,并被视为最新规定。实情如何?据财联社记者了解,根据10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要求,券商已按新规对客户进行相关约束。新规中明确,“投资者在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并于10月16日起实施。据记者了解,各家券商跟客户约束的情况不一,有的采取修订合同,有的则签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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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