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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4日晚间,海正药业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根据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第九条:(三)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品种,其生产技术可以由原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转让给境内药品生产企业。转让方PfizerSA将进口药品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40mg和500mg的生产技术转让至受让方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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