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举办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展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当天,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中山市统计局、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东区街道办事处联合在中山市档案馆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展览活动。
展览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以及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介绍我国统计工作发展历程,传播统计知识。
《统计法》是我国唯一一部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统计法》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中山统计部门紧紧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把统计法治贯穿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推动统计调查事业行稳致远。一方面以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为己任,始终保持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把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点,配强执法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法治堤坝。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统计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此外,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