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连年亏损企业财务造假上市 8年虚增利润26亿 实控人与管理层相互甩锅 各表或不知情,或被强迫
2023年09月15日 14:51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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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家连年亏损企业通过财务造假,不仅实现了上市,原实控人还通过上市募资、股权转让、资金占用累计套现达20.24亿元。

  证监会对奇信股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后认定奇信股份于2012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13.1亿元,虚增利润26.3亿元,跨期八年,造假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2012年至2019年,奇信股份每年虚增利润在2.24亿元至3.97亿元之间,而财报披露的年度净利润最高仅有1.69亿元。专业财务人士告诉记者,当年净利润减掉虚增部分为负就是亏损。这意味着奇信股份八年内连年亏损。

  通过财务造假,奇信股份原实控人叶家豪累计套现达20.24亿元。公司在2015年首发募资5.99亿元,上市后发债募资2亿元。2020年,原实控人叶家豪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套现10.94亿元,受让方是新余投控。2021年初,原实控人叶家豪的关联人、时任董事长叶洪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达1.31亿元。

  证监会认定叶家豪作为奇信股份的原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在公告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

  最终,证监会对奇信股份处以50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叶家豪、董事长叶洪孝、总裁余少雄、财务总监乔飞翔等15人累计处以6050万元罚款,罚款总计1.1亿元。其中,叶家豪被罚1400万元、叶洪孝被罚700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收盘前买入股票且2022年3月31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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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企业八年财务造假

  奇信股份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2015年12月在安信证券的保荐下登陆深交所中小板。

  经查明,证监会认为奇信股份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事实。

  其一,奇信股份在IPO《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后定期报告中均存在虚假记载。

  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分别虚增收入2.56亿元、1.34亿元、1.25亿元、1.76亿元,累计虚增收入6.92亿元;同期虚增利润2.24亿元、2.51亿元、3.70亿元、1.80亿元,累计虚增利润达10.26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1%、131.96%、162.94%、157.56%。

  上市后五年,奇信股份不改财报造假的恶习,继续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2015年至2019年,奇信股份分别虚增收入4.37亿元、2.87亿元、2234万元、4332万元、442万元,累计虚增收入7.95亿元;分别虚增利润3.71亿元、3.25亿元、3.97亿元、3.79亿元、3.1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7.85亿元,虚增的利润规模占当年实际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9.68%、203.47%、201.35%、158.94%、242.64%。

  整体来看,奇信股份在2012年至2019年间累计虚增收入13.1亿元,虚增利润26.3亿元。手法如出一辙,均是通过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这八年虚增利润均超过同期披露的利润总额。

  其二,奇信股份在发行公司债券时使用了前述年报中的重大虚假内容。据悉,奇信股份2020年发行“20奇信01”债券时募集了2亿元资金。

  累计处以1.1亿元罚款

  证监会认定,叶家豪作为奇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行为,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和《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行为。

  面对证监会的调查,奇信股份相关高管或负责人互相“甩锅”。奇信股份实控人叶家豪表示,公司日常经营都是以职业经理人模式管理,否认组织、指使公司从事涉案违法行为。

  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则称,知悉公司聘请财务团队虚增收入,但并不直接参与财务工作,更未组织策划相关事项。

  公司总裁余少雄表示,(自己)既不是组织策划者,也不是主管负责人员,更不是具体实施者,既不知情更没有参与。

  公司财务总监乔飞翔表示,并未组织、策划、主动参与、积极实施公司上市前后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公司监事宋雪山提出,签字行为是基于公司的要求被迫进行。其也是受害者,在经济上相当困难,无力承担大额罚款。

  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叶小金在听证会上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接受行政处罚。此外,其他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未参与、不知悉财务造假行为”或“主观上无过错”。

  证监会认定叶家豪系奇信股份涉案期间的实际控制人,曾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为推动上市聘用顾问团队进行财务造假,直接授意、指挥公司从事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叶洪孝整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部门制作的虚假财务报表向其汇报,并由其决定可以对外披露的利润区间。余少雄参与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并在知悉奇信股份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况下仍签署涉案文件。乔飞翔直接负责并组织、参与、实施了虚假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此三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奇信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共处以5000万元罚款,其中4000万系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叶家豪处以1400万罚款;对叶洪孝、余少雄、乔飞翔给予警告,分别处以700万罚款,对宋雪山、张翠兰、罗卫民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50万罚款;对何定涛、叶小金、朱勇珍、谢志攀、王晖、苏丽君、刘松、伍小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总的来看,证监会对奇信股份公司及实控人、董事长、总裁等15人累计处以11050万元罚款。

  原实控人募资套现达20亿元

  奇信股份首发上市之时,募集资金达5.99亿元。根据招股说明书,奇信股份的保荐机构是安信证券,审计中介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前后八年,奇信股份的定期公告都进行了财务造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证监会仅公示了对奇信股份的处罚,是否会对安信证券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罚单,暂且未知。

  除了IPO募资5.99亿元、前述发债募资2亿元外,奇信股份实控人叶家豪套现近11亿离场。2020年,新余投控以每股16.21元的价格、耗资10.94亿元,受让了奇信股份原控股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叶秀冬合计29.99%的股份,同时智大投资将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永久放弃其未转让的公司14.11%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新余投控正式入主奇信股份并成为控股股东。

  2021年,奇信股份于12月30日披露称,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被原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资金总额达1.31亿元。

  据悉,2021年1月1日,奇信股份向达欣贸易转账了8000万元及5087.5万元两笔款项,合计1.31亿元。然而,奇信股份未与达欣贸易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且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审批和内部签字审批流程。

  奇信股份表示,“付款凭证中仅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即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的签字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矛头直指“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洪孝。在该笔转账发生后不久,叶洪孝于1月中旬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新余投控入主后,奇信股份业绩可谓“大变脸”,公司账面上连年亏损。2020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奇信股份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亿元、-17.48亿元、-4.13亿元、-2.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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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连年亏损的奇信股份因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4月,奇信股份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仍未负值,且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了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奇信股份最终于7月5日被正式摘牌。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3
原标题:又一连年亏损企业财务造假上市,8年虚增利润26亿,实控人与管理层相互甩锅,各表或不知情,或被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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