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为进一步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6月1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项文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