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发布新规 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银行扩容
2020年01月16日 03:50
作者:黄灵灵 周松林
来源:中国证券报
1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1月15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9〕8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分别发布关于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通知明确,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进入交易所参与以下品种的交易: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现券的竞价交易,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与交易;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品种的交易。

  相关通知显示,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直接参与债券交易:一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净资产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债券交易较为活跃;二是具有丰富的债券投资管理经验和专业的交易团队;三是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技术系统能够支持债券交易的开展;四是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债券交易结算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五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交易所可以调整债券交易参与人的条件。

  此外,相关通知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结算参与人,直接办理债券交易的结算业务。具体条件有: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末净资产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满足中国结算的风险评价要求;具有丰富的债券交易结算管理经验和专业的结算团队;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技术系统能够支持结算业务的开展;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债券交易结算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符合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中国结算可以调整结算参与人的条件。

  相关通知显示,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和结算参与人的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并自行办理债券交易结算;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但未成为结算参与人的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并委托经中国结算认可的结算参与人进行结算;不具有债券交易参与人资格和结算参与人资格的银行,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参与债券交易,并通过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模式进行结算。

  想炒股,先开户!选东方财富证券,行情交易一个APP搞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责任编辑:DF387
原标题:沪深两市发布新规 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银行扩容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