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推动债券市场统一监管迈出实质性一步 两大债市评级业务资质将逐步统一
2018年09月12日 06:32
作者:金嘉捷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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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市场统一管理序幕拉开,信用评级行业将逐步实现统一监管。中国人民银行11日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下称《公告》),推动银行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包括设立绿色通道,实现信评机构业务的资质互认。

  这意味着,过去银行间和交易所两大债券市场评级资质分头审核、评级标准不一致的局面将得到改变。“无论对债市还是对评级行业发展,这个公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表示。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债市统一管理的趋势下,有评级公司已经启动内部整合程序。而从评级行业监管开始,债市互联互通、统一管理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债市统一管理前奏

  《公告》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目前,不同市场的评级资质由不同监管部门认可。银行间债市评级资质由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认可,交易所债市评级资质由中国证监会认可。这使得一直以来两大市场都受不同部门监管,存在监管和评级上的套利空间。

  “在债市发展早期,多头监管竞争产生的鲶鱼效应,有利于带动整个市场活跃和发展。但随着债市制度规范逐步普及、发展成熟,债市标准不一致会带来市场流动性下降、监管套利等问题,因此统一监管尺度有利于市场未来发展。”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

  《公告》落实后,部分只在单个债市开展评级业务的机构将获得同时在两个债市开展评级业务的资质。“资质的互认将为两个债券市场参与方带来评级机构的更多选择,也有利于促进评级机构之间在提升评级质量和投资人服务质量方面的相互竞争,更好地满足市场对评级的需求。”俞春江表示。

  鲁政委认为,接下来债市统一管理仍有可能在不同领域推进,包括:承销商业务资质的统一,信息数据统一公布,信息披露标准以及违约处置流程规范的统一,收益率曲线的统一等,当然这要建立在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基础上。

  其实,从今年年初起,债市统一管理的趋势已现。8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近期,交易商协会与证监会联手开展现场检查,并同步处罚评级机构大公国际,成为监管部门协调监管债市的范例。

  此次《公告》也提出,将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俞春江表示,《公告》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起步性文件,预计人民银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还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继续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统一监管进程。

  信用评级机构整合或加速

  《公告》指出,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促进信用评级机构做大做强。

  目前,部分评级机构针对两大市场成立两家公司,以不同法人身份分头开展业务。此次统一管理新规的发布,有望加速行业内部的整合。比如,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主要开展银行间债市业务,其旗下全资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评级”)则主要负责交易所债市业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覆盖全债市业务。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联合资信已经启动内部整合的准备工作,在人员班子、评级标准统一等方面进行整合调整。

  对于整合后的信用评级机构,《公告》进一步提出,应当统一评级技术方法、评级业务规范、评级标准和评级报告等内容。一家评级公司副总裁告诉上证报记者,新规将推动行业内的机构整合,在推动单个机构做大做强的同时,全市场资质打通也会使得行业内竞争更激烈。

  俞春江认为,这将消除两个债券市场评级标准不统一的情形,消除部分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套利空间,有助于抑制评级机构间的评级标准竞争,提升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责任编辑:DF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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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热 最早
2018-09-12 20:24:33
说明中国的评级机构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评级机构最重要的是风险预测,如果预测不准确,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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