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规范主办券商内核工作
2016年06月13日 04:11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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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全国股转系统日前发布《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试行)》,作为新三板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新规。《指引》对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作出了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新三板分层制度落地之后,全国股转系统首次发布监管新规。《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明确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内核工作质量。

  《指引》规定,主办券商应加强推荐业务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设立内核机构,建立健全内核工作体系。该机构应独立于推荐业务部门,专职负责内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主要对申请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等多项内容作出审核。按照新规,主办券商召开内核会议之前,内核专员应该对项目小组提交的推荐文件和挂牌申请文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审查,并根据文件审查情况开展核查。此外,《指引》还对内核机构与人员、内核程序、自律监管措施和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有券商人士负责人表示,自全国股转系统扩大试点至全国以来,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快速上升。此次新政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明确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提高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内核工作质量。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责任编辑:DF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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