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4月制造业PMI为50.8%
2020年04月30日 09:51
来源:新京报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20年4月30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对此,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进行了解读。

  2020年4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荣枯线以上,其中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8%,比上月回落1.2个百分点;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2%,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建筑业和服务业分别为59.7%和52.1%,比上月上升4.6和0.3个百分点;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3.4%,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截至4月25日,全国采购经理调查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复工率为98.5%,较3月调查结果上升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为99.7%,上升1.0个百分点。

  一、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有所回落

  4月份,制造业生产经营状况较上月继续改善,但扩张力度有所减弱。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汽车制造、石油加工等9个行业PMI指数高于上月,纺织、化学原料制品、造纸印刷等12个行业PMI指数低于上月。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复工复产持续推进。生产指数为53.7%,低于上月0.4个百分点,制造业生产活动继续保持复苏势头。从劳动力需求看,从业人员指数为50.2%,企业用工量连续两个月增加。截至4月25日,全国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已复工企业中,77.3%的企业复产率达到正常水平的八成以上,高于上月9.4个百分点。

  二是大中小型企业均保持复苏态势。大、中型企业PMI分别为51.1%和50.2%,比上月回落1.5和1.3个百分点;小型企业PMI为51.0%,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从生产活动看,大、中、小型企业生产指数分别为54.1%、53.3%和53.4%,生产均继续回升。

  三是需求恢复弱于生产。新订单指数为50.2%,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低于生产指数。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纺织、纺织服装服饰、化学原料制品等15个行业新订单指数低于生产指数,行业需求复苏滞后于生产。调查结果显示,反映订单不足的企业占比高达57.7%,部分企业反映市场需求疲软,产品销售面临困难,订单回补尚需时日。

  四是进出口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国外疫情加速扩散,全球经济活动剧烈收缩,我国外贸面临较大挑战。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33.5%和43.9%,比上月下降12.9和4.5个百分点。部分制造业企业反映新签订的出口订单锐减,甚至已开工生产的订单被取消。

  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高于上月

  4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2%,高于上月0.9个百分点,其中建筑业和服务业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建筑业活动加快恢复。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9.7%,较上月上升4.6个百分点,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高于总体。从劳动力需求和市场预期看,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分别为57.1%和65.4%,比上月上升4.0和5.5个百分点,在复苏传统基建、加快新基建等政策推动下,建筑业复工复产明显加快。

  服务业稳步复苏。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1%,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在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扩大居民消费、增加公共消费等政策推动下,服务业多数行业业务活动稳步恢复。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4个行业商务活动指数高于50.0%。其中,与居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业商务活动指数连续两个月位于60.0%以上,企业经营活动恢复较快;近期各地餐饮消费活动重启,餐饮业较上月明显回暖,商务活动指数升至60.0%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及技术服务商务活动指数上升明显,新动能进一步助力我国经济复苏和消费增长。

  虽然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连续两个月回升,但部分行业复工复产仍然比较滞后。住宿、文化体育娱乐、居民服务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商务活动指数连续三个月位于45.0%以下,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

  三、综合PMI产出指数小幅回升

  4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3.4%,比上月上升0.4个百分点,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恢复。构成综合PMI产出指数的制造业生产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3.7%和53.2%,环比一降一升。

  想炒股,先开户!选东方财富证券,行情交易一个APP搞定>>

文章来源:新京报责任编辑:DF120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4月制造业PMI为50.8%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